生活老师工作八不准
作者:慈晖学校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4-07-29 点击数:
生活老师工作八不准
一、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及带领学生外出购物;
二、不准打骂,体罚学生;
三、不准对学生挖苦、讽刺或歧视后进学生;
四、不准对学生提出的问题置之不理;
五、不准对学生不管不问,放任自流,迁就或降低要求标准;
六、不准找学生家长帮助办私事、借款、借物或接受家长;学生礼物及钱财;
七、不准对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若明若暗,必须掌握及时、全面、准确、并及时做工作;
八、不准对学生的各种问题隐瞒不报,对家长、学校汇报学生情况须及时、准确、实事求是,凡违反“八不准”者,视其情节,给予批评、警告,经济处罚、除名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