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务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健康发展,结合本校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务处要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奖况;依法筹集教育经费,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二、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监管委员会监督下,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总务处统一管理。
三、预算编制应当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
- 四、凡利用学校平台、资源获得的一切收入均为学校收入,学校严禁私自收费、设立“小金库”、严禁财外设帐、严禁公款私存。学校的所有收费如:学费、生活费、补课费、资料费、报考费、培训费、饮水费、保险费、团费、班费、校服费、学籍费、学生破坏校产赔偿款等收费项目。
必须由财务收取,各部门、班主任、老师只收取财务收据。作为工作考核的依据,任何人都不能收取现金,要实行日清日结制。
五、学校财务应加强支出管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不得混用。公用支出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等人员支出。项目支出应当按照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加强支出绩效管理、票据管理,经营支出应要与经营收入配比。
六、学校按照需要设置的专门用途资金应当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如:后勤修缮资金,职工福利基金,教师奖励基金、学生保险基金,工会基金、团委资金,奖助学基金等其他基金。
七、学校资产应当设置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及固定资产卡片,做好资产接收、移交、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因隶属关系改变,学校财务应该适时调整财务报告、财务制度、财务分析。
八、学校财务接受监管委员会的监督,所有支出需由监管委员会指定人员签字方能支出,流程为:
各部处室——总务处主任——校长——监管会
九、学校监管委员会对财务的监督主要内容为:
1、预算、决算编制的科学性、真实性、完整性和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均衡性。
2、各项收入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
3、资产管理的安全性、合规性、有效性。
4、负债的合规性和风险性。
5、学生人数、教职工人数等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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