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晖学校封闭式管理制度
慈晖学校封闭式管理制度
为保障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问责制:
综治办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当值校警、门卫是直接责任人。学部主任、班主任是相关责任人。学校出现违反封闭式管理制度的事件必须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
二、工作职责:
(—)综治办主任:
1、主持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负责对综治办工作人员考核。
3、组织教职工学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做好师生普法工作。
4、制定保卫工作计划和制度,负责制度的落实,奖惩分明。
5、校园安全排查,确保校园安全。
6、查处治安案件,调解教师、学生之间重大纠纷。
7、根据学校“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承担工作责任。
(二)门卫,校警
1、不准擅离职守,违反一次罚 50 元,
2、进入教学封闭区人员需询问及登记,违反一次罚 5 元。
3、学生出校门必须持有请假条及校牌,私自放学生出校门每次罚款 30 元,如发生事后安全事故,酌情追究相关门卫责任。
4、不准在岗时打牌、下棋、睡岗,违者每次罚款 50 元。
5、私自调班、换岗每次罚款当事人 30 元。
6、校园内小封闭环境的大门必须上锁,违者一次罚款 10 元。
7、上学、放学高峰期,校警、门卫必须在大门口指挥、查证,违者一次罚款 20 元。
8、上班时间必须按学校配置的安保装备着装,没有着装每次扣20元,着装不齐扣10元。
9、交接班时清点执勤用品,遗失者照价赔偿。
10、其他未尽职责。
(三)学部
1、每天放学时间学部必须安排管理人员到门口值班,少一人次扣5元班。其中中学部值班地点为2号门、4号门;小学部为小学部大门。
2、学部安排学生值班。
(四)、班主任
对学生进行教育,要求学生服从学校封闭式管理制度。协助处理相关安全事故。凡教育不力或处理不积极按考核制度考核。
三、学生责任
1、学生在校自觉佩戴校牌。
2、凡我校学生一律凭校牌进出学校,无校牌学生拒绝入内。
3、住校生原则上不能出校门,如遇特殊情况要外出,需有班主任签字。持请假条及校牌出校门。
4、学生伪造校牌进出,门卫有权没收校牌并上报学部,每一例扣5分。
5、学生强行外出或翻围墙外出,每次扣20分。第一次写认识书,并通报批评;第二次请家长到校联合教育;第三次劝退。所产生安全事故责任与学校一概无关。
6、爱护和保管好校牌,不得在校牌上贴图片、私自调换相片、故意损坏校牌,学校定期检查。补办校牌时由班主任书面写明姓名、性别、班级、通或寄,到综治办办理,每次补办校牌收费10元,且每学期最多补办3次。
7、严格遵守学校规定作息时间进出校门,上课时间不开门,高三年级晚三后,通学生在20分钟内出校门。
8、凡因学生违反封闭式管理制度擅自外出而造成一切后果均由学生本人全权负责。
四、对综治人员实行安全月奖罚制度
每个月对综治工作进行考核。门卫每月另设置工资外 300 元绩效工资,当月内如果出现违反工作制度并产生安全事故,每人酌情处罚,如果没有违反工作制度且没有发生安全事故,绩效工资当月全额发放。
综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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