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慈晖学校 > 教育教学 > 德育经纬 > 正文内容

初一年级阳光少年评选方案

初一年级阳光少年评选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督促学生养成良好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根据学校相关办学方针及王校长“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以自学为主
线、以能力培养为主题、以学生发展为根本”的“四主一本”的教育理念,结
合本年级实际情况,特拟定本方案。
二、           组织机构:
为了提高管理效能,根据实际需要,成立如下组织机构:
指导:王格楠校长
副指导:李小琛主任   许鹏主任  谢正杰主任
评审委员会:刘仁坚 李艳春 初一各班主任
成员:初一教师、食堂负责人、宿管部负责人
三、            评选具体要求
1、参评对象:全体初一年级学生
2、考核时间:2014年2月17至上学期期末
3、评选时间:2014年上学期末
4、评选程序:学生自评—班级评议表决—年级推荐—上级审批—奖励兑现
四、“阳光少年”评选细则
学校确立“阳光少年”评选机制,设立“阳光少年励志专项基金”,并坚持长期
执行,适时、适当完善。充分为学生提供提升能力、展示风采的舞台。
评选原则:“自选目标、自我激励、自主成才,人尽其才”。
“阳光少年”细化为“十大名星”,学生可量身选定,达标即评。达到一个星标
准,即获本项奖励,授“XX之星”称号,其获奖经历定为奖学金评定重要参考
依据。凡每学期获得“五星”以上,即获得“慈晖中学阳光少年”荣誉称号,可
参与“阳光少年励志专项基金”评选,在校园内开辟“阳光少年风采展示专栏”
展示“阳光少年”风采,学校网站进行宣传。另学校视学生人数、时间,组织学
生进行社会实践、课外拓展、红色旅游等。被评为“阳光少年”者,方可有资格
参加。
“阳光少年励志专项基金”奖项设置
奖项        条 件          奖 金
金星奖       获得“八个星”以上     300元 
银星奖       获得“七个星”       200元
铜星奖       获得“六个星”       100元
具体评选标准:
(一)文明之星
1、             讲文明、讲礼貌、知礼仪、善待他人。不讲脏话,不侮辱他人。
2、             不乱涂乱写,不随手乱丢乱扔。
3、             不破坏公物,毁损花木。爱护校内校外公共设施,
4、             不插队,知礼让,举止文明。
5、             着装打扮得体,在校能自觉穿着校服。
6、             不违反基本文明要求。
(二)自理之星
1、             爱讲卫生,勤于换洗自身衣物。
2、             能自觉整理自已床铺,寝室用品。
3、             能自觉整理课桌,保持课桌物品整洁。
4、             克服依赖性,做事有主见,能独自做决定,自主完成学业或老师安排
的事务。
 
(三)进步之星
1、      表现在原来基础上能进步、提升,经班主任确认、认可。
2、      学习总成绩在原有基础必须提高30%。
3、      在原来基础上能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团队意识,合作、奉献等能得
以表现。
4、      有其他重大进步表现。
(四)学习之星
1、      学习成绩语、数、外在90分以上,其他课目80分以上。
2、      学习态度认真,能克服学习中的困难,能独立思考,学习主动、自觉,
能按时独立完成作业。对待“四清”无懈怠,积极认真对待。
3、      有一定的学习方法,学习效果好,善于与他人交流、合作,有一定的
探究能力,能影响、帮助其他同学学习进步。
4、      在期中、期末、教学调研中成绩突出或有较大进步。
5、       无科任教师对学习情况评议结果持有异议。
(五)自律之星
1、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所有规章制度,恪守道德规范。
2、      严以律己,不松懈,不放纵。全学期无迟到、早退、旷课等违纪行为。
晨练、课间操、眼保健操能积极配合、坚持到最后做完。
3、      不吸烟、不喝酒,不看不健康的书籍、电影。不谈恋爱。
4、      没有任何重大违纪行为,没有与同学发生争执、冲突。
(六)友爱之星
1、      尊敬师长,讲礼貌。见到领导、老师主动叫“领导好”、“老师好”。
2、      团结同学,乐于帮助同学,深得广大同学好评。
3、      不骂人,不打架,待人友好,无不友好行为。
4、      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公益活动,帮助残障人士,主动让坐等。
(七)才艺之星
1、      能主动提高自身才艺,多才多艺,至少有一门以上才艺。
2、      本项才艺为:书法、唱歌、舞蹈、武术、演讲、乐器、其他绝技。
3、      体育运动项目亦纳入参评项目。
4、      有市级以上比赛获奖证书的,可直接凭证书参评。
(八)文学之星
1、      爱好文学,有深厚的学习兴趣,有一定的文学素养基础。
2、      热爱阅读,阅读书籍每期10本以上,并能撰写读书笔记等。
3、      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写作水平佳,积极向学校文学社及校报投稿,能
上交3-5篇自主原创作品,并被采稿、刊登校报上。
4、      学生有作品在市级以上刊物登载,或在市级以上征文、比赛中获奖的,
可直接授予本奖项。
(九)节约之星
1、      节约意识强,在食堂就餐时不浪费粮食,在校园内不浪费水电资源。
2、      自主理财能力强,用钱有计划,不乱用零花钱。
3、      见到有水电浪费能及时维护,对有浪费行为能及时、有效地制止、劝阻。
4、      有其他节约行为,维护了他人、班级、学校利益的。
(十)奉献之星
1、      情系母校,心存他人,为学校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
2、      为班级图书角捐献书籍5本以上,或为班级文化建设捐献植物1盆以上,
亦或为他人、班级捐献个人的闲置衣服、生活用品2件以上的。
3、      能帮助他人,奉献他人、集体、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为班级、学校争光的。
4、      主动奉献自己的休息时间,利用自己休息时间,为他人、为班级、为学校、
为社会打扫卫生、维护秩序的。
5、      虽无重大奉献,但一直顾全大局,不计个人得失,默默无闻付出的亦可参评。
四、           评选办法: 
学生自评要求:学生在开学初,将自己选定的立志要获得的奖项写在夺星计划中,
交给班主任保管。班主任适时提醒,督促。期末学生填好推荐表交给班主任。
班主任将其随班级的评议结果一并上交年级报上级审批。
班级评议要求:客观、真实、过半数通过。
其他要求:
对有下列严重违规违纪行为之一者,一票否决,要求如下:
1、有偷窃或赌博行为者;
2、有打架斗殴或敲诈行为者;
3、故意损坏公物者;
4、在校内外造成较坏影响的不文明言行者;
5、不服从学校管理者;有顶撞教师行为者;
6、违反学校的其他相关制度者,重大违纪行为者;
7、两位科任老师提议否决者。
 
五、           附则:
1、本方案自2014年2月18日起施行。
2、最终解释权归初一年级阳光少年评审委员会。
 
 
 
                    初一年级  刘仁坚
 
                    2014年2月18日
 

【字体: 】【收藏】【打印文章】【推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