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晖学校园林绿化奖惩条例
作者:慈晖学校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4-07-29 点击数:
校园绿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校园绿化建设和管理,对防治污染、美化环境,对学校生态校园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部应高度重视校园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规范、遵守本条例。绿化校园,人人有责,爱护树木花草,人人有责。校园内所有人都要认真履行植树绿化义务,积极植树、种草、栽花,自觉管护好门前三包责任区的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在校园内形成爱绿、护绿的良好社会风尚,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绿化管理,全面提高校园绿化水平和文化品位,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1、保护校园环境,花草树木,是全校师生的共同责任。
2、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花坛、草坪,更不允许在花坛、草坪内打闹。
3、保持绿化区域清洁美观,不得在绿化区域乱丢废纸、果壳、倾倒垃圾或其他杂物。
4、不准攀摇树杆、采摘花朵、损坏花卉;不准穿越践踏、采摘果实。
5、不准在树木上刻字,订钉,拉绳晒物等。
6、绿化区域卫生分给年级、班级包干,应根据班级实际情况及时清扫。
7、校园绿化园艺工加强管理,进行日常养护管理,做到“条条道路绿树成荫,学校四季鲜花争艳,块块草坪郁郁葱葱”。
8、对恶意损坏校内树木、花卉、草坪等照价赔偿。
处罚奖励条例:
1) 对故意肆意践踏草坪、苗圃,攀折树木、树枝,采摘花果,刻画树皮,塑像,折损竹竿和竹枝者应照价赔偿或处以10元-50元罚款。
2) 车辆或其它机械撞伤、撞断树木、树枝、塑像、碾死花草者应照价赔偿。
3) 对砍伐校园树木、树枝、花卉、盆景、者按其价值的1—2倍赔偿。
4) 对损坏学校园林建筑、设施、雕塑、石桌凳及其它园林物品和绿化标志者按设施原价进行赔偿。
5) 对敢于对破坏学校园林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揭发和制止的有功人员进行适当的奖励,依据价值而定,提取赔偿额的20%----30%作为奖励。
1、保护校园环境,花草树木,是全校师生的共同责任。
2、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花坛、草坪,更不允许在花坛、草坪内打闹。
3、保持绿化区域清洁美观,不得在绿化区域乱丢废纸、果壳、倾倒垃圾或其他杂物。
4、不准攀摇树杆、采摘花朵、损坏花卉;不准穿越践踏、采摘果实。
5、不准在树木上刻字,订钉,拉绳晒物等。
6、绿化区域卫生分给年级、班级包干,应根据班级实际情况及时清扫。
7、校园绿化园艺工加强管理,进行日常养护管理,做到“条条道路绿树成荫,学校四季鲜花争艳,块块草坪郁郁葱葱”。
8、对恶意损坏校内树木、花卉、草坪等照价赔偿。
处罚奖励条例:
1) 对故意肆意践踏草坪、苗圃,攀折树木、树枝,采摘花果,刻画树皮,塑像,折损竹竿和竹枝者应照价赔偿或处以10元-50元罚款。
2) 车辆或其它机械撞伤、撞断树木、树枝、塑像、碾死花草者应照价赔偿。
3) 对砍伐校园树木、树枝、花卉、盆景、者按其价值的1—2倍赔偿。
4) 对损坏学校园林建筑、设施、雕塑、石桌凳及其它园林物品和绿化标志者按设施原价进行赔偿。
5) 对敢于对破坏学校园林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揭发和制止的有功人员进行适当的奖励,依据价值而定,提取赔偿额的20%----30%作为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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